北京市鼓励开发碳普惠项目,相关单位需依据《北京市碳普惠项目管理要求》(附件4)申请。项目须符合本市已发布的方法学标准,经审核签发的减排量可用于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清缴抵销,最高抵销比例不超过应清缴量的5%。企业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提交抵销申请,并附减排量核证文件。项目类型涵盖
区级部门实行“三级监管责任制”:①日常巡检(每季度覆盖全部重点单位,核查月度数据台账);②专项督导(每年6月、11月开展配额清缴专项检查);③应急响应(接到数据异常举报后48小时内现场核查)。具体工作包括:建立企业碳排放档案(包含历史数据、整改记录)、组织属地化培训(每半年至少1次政策
重点排放单位需每月上报:①分能源品种消耗量(原煤、天然气、外购电力等);②主要生产设备运行日志(包括启停时间、负荷率);③能源计量器具校准记录(附第三方检定证书扫描件);④异常情况说明(如停产检修、数据波动超过10%的原因)。支撑材料需包含原始抄表记录照片、能源购销发票、生产报表系
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推出电力碳排放核算新规,对参与直接电力交易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。2024年度重点排放单位采购的绿电碳排放量可直接计零,2025年起火电碳排放采用国家最新因子核算,绿电仍享零排放优惠。该政策同步鼓励企业主动披露碳排放信息,要求重点单位每月20日内上传月度数据,各区生态环境部门需
市生态环境局采用"预发+核定"双轨制:2025年5月31日前预发免费配额,8月31日前完成最终核定。延续20%配额盈亏上限熔断机制,防止市场剧烈波动。配额清缴引入碳普惠项目抵消机制,企业可在9月30日前申请使用经审核的减排量进行抵消。创新性提出绿电使用激励政策,对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重点单位给予碳
重点排放单位需在2025年4月30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提交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,5月31日前提交经第三方核查的报告,10月31日前完成配额清缴。普通报告单位须在5月31日前提交年度报告。所有单位需按照DB11/T 1781-2020等8项标准核算数据,编制数据质量控制方案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,重点单位若使用绿电,2024年绿
北京市最新碳排放权交易规则明确,交易主体需在交易所开立唯一交易账户并签署入场协议。新规禁止重复开户,要求账户信息变更须及时申报,注销账户需确保无持仓和资金留存。重点监控关联账户反向交易、频繁撤单等6类异常行为,对涉嫌违规账户可采取限制交易、冻结资产等措施。特别规定监管机构及服务机
新规对交易时间作出重大调整,公开竞价分早盘(9:30-11:30)和午盘(13:00-15:00),协议转让限定在9:30-12:00集中完成,午休时段暂停大额交易。交易机构保留延长或缩短交易时段的权限,遇系统故障等突发情况可启动牌机制。同步明确法定节假日休市安排,要求交易主体提前5个工作日关注交易所公告。市场
北京绿色交易所公告显示,2022年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试行规则及配套细则将于2025年5月1日同步废止。新规强化信息披露管理,要求每个交易日公布实时行情数据,明确内幕信息范围及使用禁令。特别规定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不得参与交易,建立交易数据追溯机制,电子凭证可作为法律依据。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
北京绿色交易所近日正式发布《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和结算规则》,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。新规确立"基准价±10%"的公开竞价涨跌幅机制,首次引入协议转让单笔万吨级大额交易模式,并新增有偿竞价交易方式。交易时段调整为公开竞价9:30-15:00分段进行,协议转让限定午前完成。值得注意的是,新规强化风
北京绿色交易所于2025年4月11日发布《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和结算规则》,旨在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,维护交易主体权益及市场秩序。规则明确交易主体包括重点碳排放单位及自愿参与单位,交易产品涵盖北京市碳排放配额(BEA)、自愿减排量(BCER)等,交易方式包括公开竞价、协议转让及有偿竞价,并设定涨
重点排放单位若在2024年度新增生产设施,可依据《北京市重点碳排放单位配额核定方案》(附件3)申请配额调整。需在2025年5月31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提交:①新增设施立项批复文件;②环评验收报告;③能源消费计量台账;④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能证明。市生态环境局将按行业基准值法核算新增配额,对涉及产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