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建立核查质量动态评价体系,对核查机构实行分级管理。市生态环境局对核查结果与检查数据差异超过1000吨或10%的机构进行书面警示,连续两年被警示的机构将移出推荐名单。核查机构须严格遵循《碳排放核查技术规程》(DB11/T 2323-2024),重点核查能源消耗活动水平数据、排放因子选取合理性。企业
北京市构建“三位一体”技术支撑网络:①专家智库(涵盖碳核算、能源审计等8个领域,提供在线问答服务);②标准化工具包(开放碳排放计算模型、数据质量控制模板下载);③远程诊断平台(通过AI分析企业数据波动规律)。重点服务包括:每年3月组织核查机构与企业对接会、开发碳资产管理模拟系统(支持
企业需根据附件1要求编制数据质量控制方案,包含五大模块:①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及校准记录(精确到设备级);②活动水平数据采集流程(如自动化采集系统截图);③排放因子选取依据(附最新检测报告);④数据交叉验证方法(如能源平衡表、财务数据比对);⑤内部审计机制(每季度自查报告模板)。重点
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创新建立核查机构质量评价体系,对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数据实施动态监管。新规明确,若核查结果与监管部门检查数据差异超过1000吨或10%,将对核查机构进行书面提醒并记入信用档案。核查工作须严格按DB11/T 2323-2024标准执行,重点单位可于5月31日前申请新增设施配额调整。市局将组织专家
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2025年碳排放管理细则,明确将859家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配额清缴范围。依据京环发〔2024〕12号文件,1-858号及指定编号单位须在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碳排放报告,5月31日前完成核查报告,10月31日完成配额清缴。新规延续20%配额盈亏熔断机制,8月31日前完成免费配额核发,并建立核
北京市建立市-区两级碳排放监管体系,明确对违规企业实施"报告核查+配额清缴+信用惩戒"组合处罚。新规要求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在报告提交后30日内完成检查,对逾期未报、数据造假等行为依法查处。重点排放单位若未在10月31日前完成清缴,管理平台将自动划转账户内配额及CCER等抵销产品。市局将每季度开展
北京市正式发布碳普惠项目管理实施细则,明确企业开发的碳减排项目经审核签发后,可用于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抵销。根据附件4要求,项目须符合已备案的10类方法学,涵盖新能源、林业碳汇等领域。重点单位使用抵销产品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申请,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配额的5%。生态环境局同步开通
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创新建立核查机构质量评价体系,对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数据实施动态监管。新规明确,若核查结果与监管部门检查数据差异超过1000吨或10%,将对核查机构进行书面提醒并记入信用档案。核查工作须严格按DB11/T 2323-2024标准执行,重点单位可于5月31日前申请新增设施配额调整。市局将组织专家
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推出电力碳排放核算新规,对参与直接电力交易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。2024年度重点排放单位采购的绿电碳排放量可直接计零,2025年起火电碳排放采用国家最新因子核算,绿电仍享零排放优惠。该政策同步鼓励企业主动披露碳排放信息,要求重点单位每月20日内上传月度数据,各区生态环境部门需
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2025年碳排放管理细则,明确将859家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配额清缴范围。依据京环发〔2024〕12号文件,1-858号及指定编号单位须在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碳排放报告,5月31日前完成核查报告,10月31日完成配额清缴。新规延续20%配额盈亏熔断机制,8月31日前完成免费配额核发,并建立核
《平谷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》正式发布,重点部署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、提升绿色经济发展动能、构建绿色高效交通体系、加快特色农业碳减排等7项任务,明确2030年平谷区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%左右。
北京城市副中心试点社区级绿电交易,居民屋顶光伏余电可直供邻居,电价较电网低0.1元/度,微网自平衡率超85%,惠及3000户家庭。